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海南交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交科院环境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对“G98环岛高速名山互通及连接线工程”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现就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如下:
一、工程概况
本项目由名山互通和连接线组成,连接线起点位于八所镇福久村国道G225与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五西路平交口,路线自西向东,与西线铁路、西环高速铁路交叉,继续向东与G98环岛高速交叉,在高速公路K394+170处设置名山互通立交,终点于名山村西北侧接地方道路,连接线全长约3.214公里。互通方案采用AB型半苜蓿叶互通方案,高速公路改造段长1.000公里,匝道全长1.460km。共设置桥梁259米/3座,涵洞14道。本项目总投资为44773.6503万元,建安费21675.3530万元。建设工期24个月。
二、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海南交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;
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10楼;
联系人:李工;联系电话:18689706886;
环评单位:交科院环境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;
单位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11号院北京书院商业楼;
联系人:赵工;联系电话:18601155086;E-mail:251265213@qq.com。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(一)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
1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、签订评价合同;2、落实评价人员、调研、资料、踏勘现场;3、环境现状监测、工程分析、模式计算;4、根据工程特征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,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,给出结论;5、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;6、根据评审意见、报告修改补充后,由建设单位上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。
(二)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
1、建设项目概况;2、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;3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、预测和评估;4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、经济论证;5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;6、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;7、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。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1、采用公众知悉的方式,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;
2、采取调查公众意见、咨询专家意见、座谈会等形式,公开征求公众意见。
3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: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1、在环境影响调查中,直接向环评调查人员口头陈述意见;2、填写公众意见表,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详见生态环境部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;3、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意见,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;4、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意见,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。